Friday, 10 December 2010

感慨?!

决定在认真读书前。。上来写些什么。。。
这两天的新闻。。都是关于那为情自杀的青年。。。
每天为情自杀的青年。。很多。。不止他一个。。
只是。。因为他自杀前。。
使用了现在几乎每个人都会有的facebook作为他写遗书的工具。。
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加上各方媒体大力报道。。。
把消息传到街知巷闻。。。
有人劝导。。有人唾弃。。有人支持。。有人瞥视。。有人谩骂。。
很多很多人。。开始关心这报道。。
很多很多人。。开始有话说。。。。
但。。。这会是个好现象吗??



看着facebook上的留言。。。
开始有那么一点点的担心。。。
对于这样的举动。。。或许会给现在的孩子一种不好的榜样。。。
他们认为。。。这是敢说敢做的好行为。。
他们认为。。。。这是很勇敢的行为。。。
他们视该青年为英雄。。。
然后。。开始学习这样的行为。。

然后。。。后果是我们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不管世人怎样责怪该青年不懂生命的可贵。。
不管世人怎样评论他这样的举动。。。
不管世人觉得有多么的不值得。。。
他。。依然成了过去。。。
当下的他。。做了这样的选择。。。
我们都不理解。。不明白。。。但是也无法再去改变他这样的选择。。。
所以只好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学会多爱自己。。。多关心别人。。。
愿已离开的他。。安息。。
愿还在世的人。。安康。。。并惜福。。


P/S: 在看到这篇新闻的前几天。。。
看到一个以前的学生。。因为爱情。。选择自残。。
把自己的手划得伤痕累累。。。
为的。。只是要让男朋友注意自己。。。
然后的然后。。
又收到以前学生给我发来的信息。。。
说结束了一段感情让他十分痛苦。。。
并以不同的方式伤害自己。。。还有轻生的念头。。
看到这样的信息。。心情很沉重。。。
这些只有13/14岁的孩子。。。。。
不是应该很单纯的享受生活吗??
为什么那么的不懂得爱惜自己呢??
或许。。我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

有人想要
却没有选择的权利
有人有选择的权利
却偏偏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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